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5.2.2 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表5.2.2-1 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 表5.2.2-1.webp (4.12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26-1-26 13:19 上传 5.5.1 当爆炸性环境电力系统接地设计时,1000V交流/1500V直流以下的电源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应采用TN-S型;2 危险区中的TT型电源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3 爆炸性环境中的IT型电源系统应设置绝缘监测装置。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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