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给精选 发表于 2026-5-11 17:20:03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而造成设计的停工,发包人应当:[2006-69]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而造成设计的停工,发包人应当: A撤销原合同,签订新合同 B说明原因后不增付费用 C按照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D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费 正确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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