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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大量火灾案例,详细分析了古建筑火灾的特点及其原因,提出了将现代消防技术应用于古建筑的措施和方法,并展望了古建筑防火研究的方向。 古建筑,即古代建筑的简称,主要是指存在于地面上的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宫殿、陵墓、衙署、街道、民居、园囿、坛庙、寺观、庵堂、拂塔、楼台、亭阁、城池以及桥梁、堤坝等。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对世界遗产的定义,古建筑属于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同瑰宝。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古建筑越来越受到火灾的威胁。 2003年11月21日,山西省宁武县小石门悬空寺因僧人离开禅房时没有熄灭照明蜡烛引起火灾,100多平方米的建筑物被基本烧毁;12月11日夜,沈阳有着悠久历史的道教丛林—太清宫又突发大火,将太清宫正门楼烧得面目全非;2004年1月19日19时,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最有价值的236平方米的3间正殿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一方面古建筑火灾因年久腐变所致,同时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情况恶化,造成更加难以对付的火灾隐患。如何适应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改善我国古建筑消防安全现状,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是当前和今后每个消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仅就我国古建筑的火灾原因及其对策作一探讨。 通过对1950-2000年我国古建筑发生的76起火灾进行分析,古建筑火灾有如下特点: 1.从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看 “人为火灾”占的比重较大,高达67.12%,(其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23次,占火灾总数的30.26%,电气引起火灾11次,占火灾总数的14.47%,吸烟引起火灾9次,占火灾总数的11.84%,小孩玩火引起火灾为8次,占火灾总数的10.53%。其余依次为放火,违章作业。自然灾害比重相对较小,雷击引起的火灾8次,占火灾总数的10.53%。 2.从火灾发生的场所看 室内火灾占大多数,如寺观、庙宇和宫殿等,占了火灾总数的64.47%。室外火灾相对较少,占火灾总数的14.47%,这类火灾中,雷击引起的火灾较为突出,共有3起,占整个雷击火灾总数的37.5%。 3.从古建筑所处的地域看 火灾主要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占了火灾总数的76.31%,如北京、山东、浙江就占了火灾总数的50%。而西部地区占总数的17.11%。 火灾原因 1.古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 古建筑耐火等级低,多以木结构为主。在艺术特点上大多有高翅的飞檐和高深的屋顶,其支承结构与内外装饰采用了大量木材(平均约为2—3M3/M2),木构件具有很大的表面积,木材绝大部分集中于屋顶,且空间大,通风条件好,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容易形成重大火灾。 古建筑群之间间距小,相互毗连、交织,容易形成大面积火灾。如北京故宫,在所辖的72万平方米占地面积内,建造了90多个宫院,其中北区内廷,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之比高达50%。经过历次火灾,现仅存房屋8700余间。 2.火源电源管理不善 76起火灾案例中,由于生活用火和香烛用火不慎、电气、吸烟和玩火等引起的火灾为51起,占火灾总数的67.12%,从中不难看出古建筑的用火用电管理相当混乱。 2.1消防管理薄弱:由于古建筑寺庙多为出家人的特点,人员相对变动较为频繁,致使有些古建筑寺庙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现有的消防管理人员素质较低,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2.2近年来,许多地区为搞活经济,利用古建筑优势,发展地方特色,旅游和宗教活动增多,每次活动都要安装临时用电,使用大量可燃材料,客观上给古建筑带来了许多新的火灾危险。一些游人吸烟后乱扔烟头,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有些寺庙、道观香火旺盛,道士,僧人违反安全规定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在可燃物件上烧香、燃箔等,极易酿灾。如今年2月5日傍晚,南宋钱币博物馆就因焚烧垃圾差点引起火灾,好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才幸免于难; 2.3在用电方面,大多数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的直接把线路敷设在梁、栏等可燃材料上,甚至乱拉乱接,有的使用大功率照明灯,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等现象比较严重。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火灾; 2.4古建筑作为他用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开发商为了经济利益,随意在古建筑内或其周围建造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既破坏了人文景观,又增添了火灾隐患。 3.缺少消防设施,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古建筑大多处在交通不便、远离城区的地方,一方面,古建筑与周围建筑毗连,以及古建筑内部结构犬牙交错,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间距的要求;另一方面,没有适合消防车通行的道路,铺设水带也很困难,有的古建筑内为了节省资金,消防器材配备达不到规范要求,缺乏消防设施, 没有消防给水管网,也无消防水池,自防自救能力差, 这给消防队及时扑救火灾、抢险救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因此一些古建筑起火后得不到有效扑救,最后发展成熊熊大火,使古建筑付之一炬。如始建于1629年的沈阳东陵(清福陵)是一座风景秀丽的古老建筑群,由于东陵位于山坡上,在一次火灾中,消防车很难爬上行人走的108个台阶,只好绕山而上,延误了灭火战机,致使东陵大部分被毁。 4.无避雷设施 从历史记载上看,古建筑受害最多而对古建筑威胁最大的莫过于雷击火灾。这是与古建筑的高度、环境、结构造型分不开的。由于古建筑本身空间大,又大多建于地势高处,有的建在山上,且周围有高大的树木,极易遭受雷击,但从目前看,大多数古建筑没有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个别的虽然安装了避雷针或避雷带,也未按规定检测,起不到避雷效果。如浚县浮丘山的碧霞宫,坐落在浮丘山巅,总占地面积11160平方米,建筑面积7560平方米,始建于1542年,是一处规模宏大的古建筑群,日游客高峰达万人之多。 对这么重要的古建筑,公安消防部门曾多次要求安装避雷设施,然而至今仍未落实。 5.对古建筑立法太少,相应规范太少 古建筑的防火要求本应高于普通建筑,但由于我国古建筑保护工作起步较晚,相应的立法工作没有跟上,目前我国古建筑立法仅有《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文物法》,消防规范除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没有针对古建筑设计的消防规范,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不强,不利于古建筑的消防管理。应借鉴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国成功的古建筑立法体系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相应的立法工作。 1.加强消防管理,杜绝“人为灾害” 古建筑消防工作侧重于“防”字。(1)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订立防火安全检查和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防火档案,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实施严格的消防管理。(2)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要严格动火审批制度,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一律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吸烟;(3)清理在古建筑内设置的单位,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拆除在古建筑之间及毗连古建筑私搭乱建的棚、房,清除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存放的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4)改造在古建筑内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5)古建筑修缮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施工维修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6)严禁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大型演出活动,拍摄电影、电视也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7)规范管理宗教活动用火和僧、尼、道士等人员在古建筑内的生活用火行为,尤其是要安全使用液化气、天然气及煤气。 2.作好古建筑修复、改造中的防火设计 如何在保证古建筑完好的前提下,又成功地保证这些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关键性的问题是找准古建筑与消防安全的结合点,把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升级消防系统和改造古建筑结合在一起,无疑是古建筑改造中防火设计的一个重要课题。 2.1提高耐火等级,增设补救措施 2.1.1对可燃构件进行阻燃处理。 直接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对古建筑的木质部分(如木楼梯、木墙面、木吊顶)等应在保持原状的前提下涂刷透明的防火涂料进行处理;对古建筑承重构件如金柱、檐柱、梁、枋等,在油漆彩绘之前均要先做一层地仗,(即用砖灰、白面、血料、熟桐油制成,使构件具有不易开裂和有一定的阻燃作用)同时涂料复面层的剥落处应按照传统做法修复。 2.1.2对不在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可以用耐火极限较高的现代建筑材料来替代。如原有建筑内已破旧不堪的木楼板,可以采用混凝土现浇楼板来替代。需要重新制作的吊顶应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 2.1.3当建筑的耐火等级较低,消防设计的其他部分也不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时,应采取增设消防设施的方式来达到防火。如增设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主的防火装置和排烟系统。 上海市的徐家汇藏书楼等古建筑的修复、改造,均增设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此作到防范于未然、控制于小火,不危及建筑结构的消防安全的要求。 2.2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 在城市中的古建筑多与现代建筑相邻,因此在修复、改造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在古建筑群内或古建筑与现代建筑之间适当位置采取设置防火墙,留足防火间距等措施,有效避免火灾相互蔓延。而在山林中的古建筑,则要根据森林火灾与古建筑火灾的蔓延情况,采取设置有效的防火带(一般应为30—50米)等措施以避免森林火灾和古建筑火灾的相互蔓延。 3.应用现代科学技术 3.1涂防火涂料 涂防火涂料时要求不能改变古建筑的可燃构件及装饰物等的色彩质地和尺度。 3.2火灾报警、控制和通讯系统 在不影响原有古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古建筑风格的前提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烟气控制和抑制、自动灭火装置及向消防人员自动报警的通讯系统,这可以参考美国NFPA914的标准,并依据中国古建筑的特点进行安装、调配。如今,先进的无线、光学探测技术也可以利用,以增加可靠性。 3.3先进的灭火技术 快速扑救古建筑初期和局部火灾,使灭火后古建筑内各种构件和装饰物能保持原样,对保护古建筑至关重要,这就必须使用特殊的灭火剂和灭火系统,避免传统灭火剂灭火后的二次污染造成古建筑的破坏。目前国内外古建筑消防系统较多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如俄罗斯广泛使用一种被称作“旋风”的水喷雾灭火技术,可以有效防止过湿引起建筑物腐烂,此外采用气体及干粉灭火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3.4防雷技术 在不影响古建筑外部结构的前提下,高大的古建筑必须安装合格的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在每年雷雨季之前或定期进行测试维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 3.5建设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道 3.5.1在城市区域内的古建筑群,应利用市政供水管网,每个院落至少有1—2个室外消火栓,每个消火栓的供水量,按10-15升/秒计算,要求能够保证供应两支喷嘴直径为19毫米水枪同时出水的水量。消火栓应采用环形管网布置,设两个进水口。 3.5.2在郊外、山区的古建筑,应充分利用河、沟、水塘或堰等天然水源,开挖容量100-2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建立消防泵站,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作到有备无患。位于山上缺水地区的古建筑,也可以利用现代动力设备安装由山下向山上专门送水的设备。 3.5.3在不影响古建筑整体景观的条件下,适当在古建筑群内修筑消防车道,以便消防车能直接深入到古建筑群内部,这样有利于减少火灾损失。 4.火灾扑救 4.1平时进行调查研究,熟悉古建筑的位置、建筑形式、结构特点、重点部位、道路和水源等情况,作好战前准备,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演练。 4.2灭火时快速查明起火部位、火势发展趋向和火灾威胁文物的程度,针对单体古建筑、古塔和古建筑群等不同对象,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必要时,要进行破拆古建筑,控制火势。 5.全方位保护 5.1经济手段 古建筑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如果发生火灾,对旅游产业的打击将是致命的,既然古建筑是一种资源,根据资源的经济属性,那么古建筑资源问题也应该按市场机制运作。因此在古建筑保护的经济手段的应用中应体现“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公平原则,通过价格杠杆调控社会个体对古建筑资源的需求量,进而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 5.2社会参与 首先,应让每一个公民都拥有资源权益和资源知情权,并为我们拥有的古建筑而感到骄傲,因为只有当人民认识到古建筑破坏后对他们的生活有重大影响时,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古建筑保护;其次,要让旅游开发者、旅游者及当地居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古建筑保护中来,还必须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加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再次,消防安全教育必须实用化、形象化、制度化。不能只在消防宣传日才进行宣传教育,而应形成一种长期制度化的政策措施。例如,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因特网、电视、电影等大众媒体以及展览、演讲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古建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5.3行政手段 由于古建筑是一种公共资源,国家作为全体公民的代表,在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保护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应用行政手段对古建筑进行防火保护中,应注意古建筑保护政策要与部门发展政策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此外,行政手段要得以顺利实施,必须有一套完善的自下而上的统一的古建筑安全保护与利用的体制。 5.4法制手段 为了加强古建筑的消防管理工作,保护古建筑免遭火灾危害,我国政府于1984年3月12日制定了《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使我国古建筑消防工作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且距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此外我国现行的有关古建筑消防保护方面的法律还有《文物法》,这些法律及行政法规都直接或间接从不同角度对古建筑的保护行为进行了规范,对古建筑的保护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一些法规受各种因素的限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应尽快健全完善古建筑保护的法律体系,为古建筑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发展方向 古建筑的防火保护是古建筑保护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要尽量多地采用先进的、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进行古建筑的防火、灭火及火灾善后处理等。 1.可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古建筑消防工作,多立项支持古建筑防火研究工作,拨款改善古建筑防火技术装备。 2.性能化设计防火规范我国古建筑设计没有专门的消防规范,且现行的消防规范也是以指令式的条例为主,目前国际上建筑和消防规范发展的趋势是以火灾安全系统行为特性为基础的规范取代以指令式条例为主的规范。 3.整体平移技术 基于古建筑与现代建筑越来越密急,难以留出消防通道和隔离带,特别是历代古都所在地,可以考虑比较先进的古建筑整体平移技术以达到防火间距的要求。 4.无线自报 目前无线火灾报警系统应用形式灵活,可靠性较高,同时系统方便安装,无须破坏古建筑建筑风貌,安装成本、安装速度更为优越,是古建筑早期火灾报警较为理想的实现方式之一。 5.消防功能系统 国家消防局应考虑建立农村地区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公安消防队三级消防功能系统,来保护偏僻地区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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