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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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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年4月8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底,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30年,达到50%以上。

二、实施范围

(一)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二)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按要求比例采用装配式建筑。

三、支持政策

(一)土地出让优惠: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要求,给予适当优惠;
(二)财政奖补: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财政奖补;
(三)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四)容积率奖励: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协调机制;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制定适合本地的技术标准;
(三)培育产业队伍,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装配式建筑质量。

五、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
来源: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链接:https://zfcxjw.km.gov.cn/



来源:问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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