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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说法,其中错误 的是哪一种?[2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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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1 17: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说法,其中错误 的是哪一种?[2003-71] A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 B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可以自主将所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D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期限等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 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 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 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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