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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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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1 17: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哪个机构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007-71 ] A人民法院 B仲裁机构 C检察院 D政府部门 正确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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