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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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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1 17: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什么性质的变更?[2008-70 ] A重要性 B必要性 C实质性 D—般性 正确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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