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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考试]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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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哪个机构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007-71 ]
A人民法院
B仲裁机构
C检察院
D政府部门
正确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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