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08|回复: 0

[注册考试]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可征收地闲置费

1038

主题

2

回帖

426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426
发表于 2026-1-23 20:42: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可征收地闲置费。征收的土地闲置费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比例为:[2007-81]
A10%以下
B15%以下
C20%以下
D25%以下
正确答案:C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pgive@qq.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添加微信客服
  • 关注公众号
批给屋 © 2001-2026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 W1.5 蜀ICP备12029808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